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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DSE中文範文】孟子〈魚我所欲也〉(節錄)全文語譯 & 重點分析


【DSE中文範文】孟子〈魚我所欲也〉(節錄)全文語譯 & 重點分析
【DSE中文範文】孟子〈魚我所欲也〉(節錄)全文語譯 & 重點分析

目錄索引:


1. 〈魚我所欲也〉是甚麼?


《魚我所欲也》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論為依據,對人的生死觀進行深入討論的一篇代表作。強調「正義」比「生命」更重要,主張舍生取義。孟子性善,自認為「羞惡之心,人皆有之」,人就應該保持善良的本性,加強平時的修養及教育,不做有悖禮儀的事。孟子對這一思想,認為是中華民族傳統道德修養的精華,影響深遠的事。


2. 〈魚我所欲也〉的主旨


〈魚我所欲也〉的主旨是借魚與熊掌的取捨,說明生與義之取捨,由此論證視仁義比生命重要是出於人的本心,並指出不失本心與喪失本心的分別。


3. 〈魚我所欲也〉的全文語譯


孟子曰:「魚,我所欲也;熊掌,亦我所欲也。二者不可得兼,舍魚而取熊掌者也。生,亦我所欲也;義,亦我所欲也。二者不可得兼,舍生而取義者也。

孟子說:「魚,是我想要的;熊掌,也是我想要的。如果兩者不能同時擁有,我就捨棄魚而選擇熊掌。生命,也是我想要的 ;大義,也是我想要的 。如果兩者不能同時擁有,我就捨棄生命而選擇大義。


「生亦我所欲,所欲有甚於生者,故不為苟得也。死亦我所惡,所惡有甚於死者,故患有所不辟也。

命是我想要的,然而 我想要的東西還有比生命更為重要的,所以我不會苟且偷生。死亡是我厭惡的,然而我厭惡的事情還有比死亡更討厭的,所以有的禍害我就不躲避。


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,則凡可以得生者,何不用也?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,則凡可以辟患者,何不為也?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,由是則可以辟患而有不為也。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,所惡有甚於死者。非獨賢者有是心也,人皆有之,賢者能勿喪耳。

如果人們喜愛的東西沒有比生命更重要的,那麼凡是可求得生存的方法,為甚麼不使用呢?如果人們厭惡的事情沒有被死亡更討厭的,那麼凡是可以躲避禍害的手段,為甚麼不去做呢?憑這些方法就可以生存,有人卻不用;憑這些方法就可以躲避禍患,有人卻不願意這樣做。因此(可以證明)人們所想要的東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,人們厭惡的事情有比死亡更討厭的。不僅僅賢人有這種本性,人人都有這種本性,只不過賢人能夠保存這種本性不喪失罷了。


「一簞食,一豆羮,得之則生,弗得則死。嘑爾而與之,行道之人弗受;蹴爾而與之,乞人不屑也;萬鍾則不辨禮義而受。萬鍾於我何加焉?為宮室之美、妻妾之奉、所識窮乏者得我與?鄉為身死而不受,今為宮室之美為之;鄉為身死而不受,今為妻妾之奉為之;鄉為身死而不受,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,是亦不可已乎?此之謂失其本心。」

「一筐飯,一碗湯,得到便可以活下去,失去它就要死亡。呼喝着給人吃,飢餓的過路行人不會接受;踐踏着給人吃,乞丐也視為不潔而不願意接受;但有人為了優厚的俸祿卻不分辨是否合於禮義就接受了。萬鍾的俸祿對我有甚麼好處呢?為了華美的居室、妻妾的侍奉,為了我認識的貧困者得到我的恩惠並感激我嗎? 對於這些不合禮義的東西過去寧願犧牲自己的生命都不接受,現在卻為了華美的居室而接受了;過去寧願犧牲自己的生命都不接受,現在卻為了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;過去寧願犧牲自己的生命都不接受,現在卻為了我所認識的貧困者感激我而接受了,這些做法不能停止嗎?這就是說喪失了人的本性。」


4. 〈魚我所欲也〉的段落大意


第一段:正面論證

「捨生取義,是人之本心」

​「魚,我所欲也……舍生而取義者也」這部分運用了比喻論證,引出中心論點。孟子用魚來比喻生命,而熊掌則比喻仁義,表示雖然生命和仁義都很重要,都是自己很珍惜的,但如果兩者不能兼得,他認為「仁義」比起生命更加可貴,所以寧願放棄生命以成就仁義。

「魚,我所欲也,熊掌 ,亦我所欲也;二者不可得兼, 舍魚而取熊掌者也。」

「生亦我所欲也,義亦我所欲也;二者不可得兼,舍生而取義者也。」


「生亦我所欲……故患有所不辟也」這部分是正面論述「捨生取義」,以生死對舉去論證捨生取義是人之本心;而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……賢者能勿喪耳」這部分是反面假設,以坐實其論點。

第二段:反面論證

「見利忘義,是喪失本心」

「一簞食……乞人不屑也」這部分是承上文,舉例論證捨生取義,是人之本心,而「萬鍾則不辯禮義而受之……所識窮乏者得我與」則是舉例說明見利忘義之由。「鄉為身死而不受……此之謂失其本心」則是反面論證,說明人們貪利之由,見利忘義,因而喪失了本心。


5. 〈魚我所欲也〉的寫作手法及修辭手法

寫作手法


比喻論證

生與義之間的取捨是抽象的道理,且非人人都會經歷得到,作者以魚與熊掌的取捨來作比喻,把道理說得深入淺出。

正反論證

①正面論述:有比生命更為人渴求的,那就是義。 ②反面論述:有比死亡更為人厭惡的,那就是不義。 🡺可見人人都有捨生取義的心。

對比論證

①「一簞食,一豆羹」,對於「行道之人」和「乞人」來說是性命攸關的,但為了堅守禮義原則,他們甘願捨棄生命。反觀有些人為了獲得萬鍾的俸祿而「不辨禮義」,以求得到「宮室之美」、「妻妾之奉」、「所識窮乏者得我」等物質享受和虛榮。前者的捨生取義跟後者的見利忘義,形成了強烈的對比。 ②文中論證了一些人「失其本心」時,寫他們「鄉為」、「今為」的分辨,營造反差。


修辭手法

對偶

①魚,我所欲也;熊掌,亦我所欲也。 ②生,亦我所欲也;義,亦我所欲也。

反問

①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,則凡可以得生者,何不用也?

②鄉為身死而不受,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,是亦不可已乎?

排比

鄉為身死而不受,今為宮室之美為之;鄉為身死而不受,今為妻妾之奉為之;鄉為身死而不受,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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